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10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已经区政府批准,具体调整如下: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130021平方米调整为15470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由“新型产业、居住和商业功能”调整为“居住、新型产业和商业(商业功能规划阶段根据市相关政策规定研究优化)等功能”。

  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园山

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深圳市园山保安股份合作公司

15470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新型产业和商业(商业功能规划阶段根据市相关政策规定研究优化)等功能;

②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小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5%的公共利益用地。关于更新单元公共利益用地的类型、 规模等规划建设要求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予以确定。土地移交率原则上不超过35%,因落实学校、医院、养老设施等公共利益用地, 土地移交率确需超过35%的,需开展专项论证;

③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自2025年5月7日起至2027年5月6日止;

④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附图: 园山街道保安社区坳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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