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6年第9次业务会相关要求,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期,详见附件。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6年4月24日
附件: 关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宝龙 | 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 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 | 172305 | 计划有效期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单元计划失效。 |
附图: 宝龙街道同乐社区企岭其面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