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1-10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23年9月23日完成《关于<2018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二批计划>的补充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11次业务会相关要求,对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

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吉华

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延期)

深圳市百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4523.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拟拆除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874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水域等)。

③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3年,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6年9月26日止。

④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附图:龙岗区吉华街道布吉一村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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