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监管办法(试行)》实施效果评估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8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监管办法(试行)》(深龙更新整备规〔2023〕1号)(2023年2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深龙府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需对上述规范性文件的实施后效果开展评估工作,作为该文件修订、废止或者继续实施的重要参考。对上述规范性文件的修改、继续实施或废止、实施效果等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发至以下电子邮箱 lgtdzbzx@lg.gov.cn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5年11月7日。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实施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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