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宝龙街道富利工业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计划有效期延期)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关于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等5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平湖 | 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 | 54682 |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5月14日止 |
2 | 横岗 | 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六约股份合作公司 | 27157 |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止 |
3 | 宝龙 | 富利工业区 (计划延期) | 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实业有限公司 | 28217 |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5月14日止 |
4 | 坂田 | 大光勘旧村 (计划延期) | 深圳市大光勘股份合作公司 | 41864 |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9月5日止 |
5 | 吉华 | 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计划延期) | 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 224395 |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5月14日止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
附图: 1.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居住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康贤路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宝龙街道富利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坂田街道大光勘旧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及外部移交用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