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三期变更搬迁补偿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3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三期位于五和大道与坂李大道交会处东南侧。我局于2023年11月确认深圳天安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城市更新单元三期的实施主体。该更新单元三期24户权利人就搬迁补偿相关内容与实施主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充协议,变更了被搬迁物业的补偿方式。根据已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我局现就该24户权利人变更搬迁补偿事项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一楼公示栏;

  (二)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三)深圳市岗头新围仔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坂田街道岗头新围仔股份公司办公楼1楼公示栏; 

  (四)项目现场

  地址: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李大道与五和大道交会处;

  (五)《深圳商报》《深圳侨报》;

  (六)网站: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8个自然日,自2025年9月23日起到2025年9月30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48190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将书面意见提交至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地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调整搬迁补偿等事项。

  特此公示。

  附件:坂田街道天安岗头城市更新单元三期变更搬迁补偿方式情况一览表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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