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9-05 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园山街道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平湖街道新木路片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坂田街道扬马片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计划有效期延期)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关于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等8个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序号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园山

保安社区马五村(计划延期)

深圳市光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67947

计划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止。 

2

园山

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安良股份合作公司

178637

3

平湖

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辅城坳股份合作公司

111832

4

平湖

新木路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79650

5

龙岗

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新生股份合作公司

139659

6

龙城

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计划延期)

惠州市惠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982

7

坂田

扬马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0545

8

宝龙

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计划延期)

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

82246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3.在本表所列的计划有效期内,更新单元规划未获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批准的,更新计划失效。

  附图:1.龙岗区园山街道保安社区马五村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园山街道安良社区三角龙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3.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岐岭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4.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路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5.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田祖上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6.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郭尾和松元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7.龙岗区坂田街道扬马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8.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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