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3次业务会审议通过,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深规划资源规〔2019〕4号),现将拟定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三)深圳市象角塘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沿河路8号
(四)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上水径商业大厦
(五)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新村大道9号、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村沿河一路
二、公示网站
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7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公众意见征询表反馈地址: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6号综合咨询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0755-28948317)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的公示公众意见征询表
2.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