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第3次业务会审议通过,拟申报拆除范围面积37148平方米,深圳市恒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了该更新单元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该更新单元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如下:
一、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飞大道983号黄阁坑股份大厦
(二)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三)深圳市象角塘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沿河路8号
(四)深圳市上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吉华路上水径商业大厦
(五)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新村大道9号、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象角塘村沿河一路
(六)平面媒体
深圳商报
(七)深圳市龙岗政府在线(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
网址: https://www.lg.gov.cn/bmzz/csgxj/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
三、意见反馈
(一)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三)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田工,电话:0755-28948317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持相关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提出书面意见。
五、特别声明
本次公示,仅对该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土地及建筑物权利人是否同意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更新意愿进行公示,不涉及规划方案及搬迁安置补偿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图
2.更新意愿汇总表
3.股东代表大会等材料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