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龙兴街29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龙兴街29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12月31日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中龙兴街29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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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删减拆除范围用地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 1 | 龙岗 | 南联港台片区(龙兴街29号房屋用地计划调出) | / | 516.6 | ①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已批拆除范围用地面积241212.1平方米,删减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240695.5平方米; ②龙兴街29号房屋位于拟删减拆除范围用地上。 | 
|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单元须按照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及项目实施主体确认等工作后方可实施开发建设。 2、本表所列“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须依据城市更新政策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确认后产生。 龙岗街道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07年被列入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后转为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中的城市更新项目,2019年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工作由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为申报主体,后续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相关工作由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作为申报主体。  3、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建设要求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过程中予以确定,除满足本表所列要求外,还应满足法定图则等上层次规划关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附图: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港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删减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