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牵头科室
配合科室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活动方式
实施时间
1
办公室
各科室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法规
全体干部职工
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
每月
2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
中共党员
每季度
3
政策法制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社会公众
以现场普法活动、法治专题讲座活动等形式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
不定期开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市场主体、全体干部职工
1.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
2.城市更新项目、利益统筹项目现场宣传、普法宣传栏、电话解答问题等方式
5
以案释法
社会公众、全体干部职工
日常普法和集中学习结合
6
计划、规划、土地管理、建筑设计、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举办“科长大讲堂”、专家讲座,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