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和《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已经区政府批准,分别于2021年7月26日和2021年8月20日完成计划公告。根据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2024年第8次会议精神,分别对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事项进行调整:
一、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备注内容中的“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5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2150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调整为“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1506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其中应落实不少于72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删除计划公告备注中的“在单元规划阶段优化该更新单元拟贡献的教育用地布局,与紧邻的岳湖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教育用地统筹”。
二、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由281101平方米调整为281185平方米;计划公告备注内容中的“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4036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309平方米农林及其他用地、11465平方米公园绿地和681平方米水域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08943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调整为“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08943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教育设施用地、农林及其他用地、公园绿地、水域用地等)”。
现对上述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事宜予以补充公告。
附件: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补充公告一览表及附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的补充公告一览表
附图:1.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兴坪(宝地)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