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深惠路-同心中路段)项目已纳入深圳市2023年度土地整备计划,拟征收范围已确定(详见附件),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发布征收提示如下:
房屋征收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自本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止,在拟征收范围内,因下列行为导致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四)新签订租赁期限截止日在征收提示发布之日起1年以后的房屋租赁合同;
(五)除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刑满释放等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分户之外的其他户口迁入和分户;
(六)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四、本提示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解释。
特此提示。
附件: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深惠路-同心中路段)项目征收范围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林佳玩;联系电话:0755-89559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