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负责申报辖区年度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计划、负责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调整申报。 (二)负责土地整备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实施方案。 (三)负责辖区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拨付协议书签订、资金拨付审核报批。 (四)协调办理土地整备工作中的土地置换、留用土地、征地返还用地、安置用地的安排及其涉及的规划调整。 (五)负责辖区土地整备项目验收、分类移交、入库、管理等工作。参与土地整备业务涉及的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各街道开展土地整备工作。 (七)统筹服务企业工作,组织有关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