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局2021-2023年使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25541.73万元,其中,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处理费为17263.6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8278.07万元。
2022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30623.63万元,其中,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处理费为19617.3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11006.27万元。
2023年,龙岗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59012.49万元,其中,运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处理费为41604.1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17408.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