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牵头对《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意见》及其配套文件《龙岗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2015年10月底,我局已完成第二轮征求意见及文件修改工作。现开展第三轮征求意见工作,欢迎社会团体组织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6年4月11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龙岗区城市管理局605室
邮政编码:51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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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石敏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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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