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废止《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工作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现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欢迎社会群体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月26日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邮寄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龙岗区城市管理局605室
邮政编码:518172
电子邮箱:chengguanlg@longgang.gov.cn
联系人:石敏伶
办公电话:84877983
附件:印发关于龙岗区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工作意见及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pdf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