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管局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7-04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将于74日起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事模式

  模式1.零次到现场全流程网上办理;

  模式2.线上申请、线上提交(现场勘验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模式3. 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窗口受理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方式

  (一)适用模式1的事项

  1.事项名称

  ①发放《植物检疫要求书》;

  ②养犬变更登记;

  ③养犬注销登记。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2的事项

  1. 事项名称

  ①进入林业系统省、市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②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③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④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

  ⑤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

  ⑦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⑧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⑨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⑩扶持、补助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

  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事项;

  按垃圾排放量缴纳垃圾处理费核准;

  减免生活垃圾处理复核。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在勘验现场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3的事项

  1.事项名称

  ①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②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审批;

  ③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④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⑤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⑥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⑦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审批;

  ⑧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审批;

  ⑨养犬初始登记(养犬证)办。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或工程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区行政服务大厅0755-89250674

  综合、工程窗口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区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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