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让群众能够更便捷的办理各项审批业务,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将于7月4日起全面实施全流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办事模式
模式1.零次到现场全流程网上办理;
模式2.线上申请、线上提交(现场勘验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模式3. 线上申请、线下提交(窗口受理环节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上办理方式
(一)适用模式1的事项
1.事项名称
①发放《植物检疫要求书》;
②养犬变更登记;
③养犬注销登记。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可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通过EMS快递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2的事项
1. 事项名称
①进入林业系统省、市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②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③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④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许可;
⑤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⑥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
⑦出售、购买、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⑧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⑨人工繁育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审核
⑩扶持、补助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
⑪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事项;
⑫按垃圾排放量缴纳垃圾处理费核准;
⑬减免生活垃圾处理复核。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通过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将相关纸质申办材料在勘验现场提交给相关工作人员。申请人也可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二)适用模式3的事项
1.事项名称
①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
②非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审批;
③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审批;
④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⑤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含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⑥市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和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⑦占用人行道、城市绿地、其他非道路公共场所设置临时建(构)筑物和非交通类设施审批;
⑧公共用地户外广告审批;
⑨养犬初始登记(养犬证)办。
2.办理流程
(1)申办。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龙岗分厅”,选择“部门服务”中的相关事项,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办工作。
(2)材料提交及审批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后,按照要求直接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或工程窗口提交申办材料原件。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采取现场领取或者EMS快递的方式获取审批结果。
三、特别声明
(一)申请人进行在线申报时,所上传资料必须为真实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上传资料应为申请表及有关证照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拍照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真实可靠;否则,将不予预审和受理。
(三)网上办事模式均以申请材料准确规范无特殊情况、申请人身份清晰无疑为前提。如有需要,审批单位可要求申请人补充、补正申请材料,或者到现场进行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及申请人身份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区行政服务大厅0755-89250674
综合、工程窗口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区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