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及建设单位:用于坂银通道工程项目(第3标段)临时建设,建设单位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使用林地范围: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田社区Ⅰ林班19小班内林地,地籍小班:440307012003000101901。
三、使用林地面积:共计0.1925公顷,按林种划分,均为水源涵养林林林地。
四、公示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9月5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onggan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附件:坂银通道工程项目(第3标段)临时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