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使用林地用途:用于雪象体育公园建设,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二、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甘坑社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内林地。
三、使用林地面积:林地共5.1319公顷,其中防护林2.4038公顷、特用林0.1951公顷、用材林1.0867公顷、经济林1.4463公顷(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2019年1月25日至1月31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西中路2号区城管局715室,联系人:刘元清、吴娟,联系电话:84611709、84878582,邮箱cglyk712@lg.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材料上报市林业局审批。
附件:雪象体育公园使用林地现状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