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平智一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56株,砍伐城市树木8株。
(四)项目位置:平湖街道富安大道与凤岐路交会处
(五)种植地点:深圳外环高速出口东南 100 米(地块编号:LG-PD-182),黄阁路154号龙城高级中学,龙岗街道爱南路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平智一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