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迁移、砍伐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卓弘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0株,砍伐城市树木11株
(四)项目位置:园山街道南坪快速路与沙荷路交会处西北侧
(五)种植地点:宝龙街道东部过境高速宝龙清风岭段路旁(地块编号:01103)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园山街道大福旧村城市更新项目一期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附件:1.项目位置及实施范围图
2.迁移树木种植地点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卓弘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