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坪路市政工程(龙岗大道-站前路)I标段(K0+421.586-K5+780)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179株,其中大树21株、行道树13株;砍伐城市树木7株
(四)项目位置:龙岗街道巡河路、低山北路、宝龙街道大围新村路、兰水路、吓库路、同心路、新布路、屋头岭路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深圳外环高速出口东南100米(地块编号:LG-PD-182、地块编号:LG-PD-362)、宝龙街道爱南路、同德社区公园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坪路市政工程(龙岗大道-站前路)I标段(K0+421.586-K5+780)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1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