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博深高速看守所段注浆加固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75株,砍伐城市树木22株
(四)项目位置:龙岗区龙城街道盐龙大道辅路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宝龙街道丹荷路(地块编号:00601)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博深高速看守所段注浆加固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