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深朗站——上李朗站区间)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1株,砍伐城市树木13株。
(四)项目位置:南湾街道布澜路与平吉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李朗河处
(五)种植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赤石镇中心区景鹏苗圃基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深朗站——上李朗站区间)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5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 电话:0755-28939515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