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福北路(坂兴路-坂和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43株,其中大树2株;砍伐城市树木25株,其中大树1株
(四)项目位置:坂田街道坂田北地区坂福北路,北起规划坂兴路,南至坂和路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坪地街道牛眠岭二路(地块编号:LP-PD-258)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福北路(坂兴路-坂和路)市政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5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