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2023年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砍伐城市树木23株,其中大树1株。
(四)项目位置: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天鹅路97号东南侧边坡、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对门岗一巷15号后侧边坡、吉华街道杭深线K1611+650-K1611+680桥梁外侧边坡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2023年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28939515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