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G01045-0200宗地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6株,其中行道树2株;砍伐城市树木2株,均为行道树
(四)项目位置:龙城街道龙飞大道和青春路
(五)种植地点:龙岗区坪地街道白石塘水库附近LG-PD-448地块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G01045-0200宗地项目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金工,电话:0755-8487900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