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清林径围堰支路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三)申请事项:砍伐城市树木25株
(四)项目位置:龙岗街道五联社区清林径水库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公明水库-清林径水库连通工程-清林径围堰支路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8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魏工 电话:0755-84611246。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