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龙岗国际艺术中心开设路口占用城市绿地、迁移城市树木事宜向公众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三)申请事项: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93.47m²,迁移城市树木16株(含行道树1株)
(四)项目位置:坂田街道贝尔路与坂雪岗大道交会处西南侧
(五)种植地点:坂田街道杨美村麻竹山林地0001288号地
二、申请理由
经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批准,龙岗国际艺术中心项目需永久占用城市绿地493.47m²,迁移城市树木16株(含行道树1株),不涉及古树名木、大树、老树。
三、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联系人:金工 电话:0755-84611246。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