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垃圾分类”龙岗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17-06-05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参与垃圾分类,全家总动员。

  

  市民现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知识竞答。

  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龙岗分会场活动上周六举行

  150名市民共同见证深圳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到来

  深圳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到来。根据市城管局、市垃圾分类中心统一部署,6月3日,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发布会龙岗分会场活动在龙城公园举行,龙岗区城管局局长杨凯成和区教育局、各街道分管领导、公益组织代表以及150名市民共同见证《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活动现场,龙岗区城管局向市民群众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

  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是其中之一。

  “做好垃圾分类是龙岗文明的需要,是龙岗发展的需要,也是龙岗环境的需要。各街道要不折不扣抓落实,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运用,不断丰富垃圾分类的做法。”龙岗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指引》的发布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龙岗区城管局将逐步推出三大措施,打出垃圾分类“组合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并用两个月时间,把《指引》送到每家每户,做到垃圾分类家喻户晓。二是完善收运体系。今年将在全区所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容器,安排专人专车进行分类收运,并结合《指引》做好分类引导工作,真正做到让市民群众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三是强化执行措施。根据相关文件出台一系列执法措施,对不进行分类的物业、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解读《指引》 现场互动

  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全家总动员,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有奖知识问答中,并拍摄照片,见证《指引》发布重要时刻。

  随后,龙岗区还请有关人员对《指引》进行解读,通过列举深圳每天产生垃圾的数量,来阐述实现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该《指引》对深圳住宅区(含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容器标准化配置、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和投放方法、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及处罚措施做了清晰的说明与描述。

  记者看到,《指引》图文并茂、清晰简洁,辨识度高,且与当前各住宅区配备的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高度契合。

  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

  近年来,龙岗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目前许多小区和城中村配备了废旧织物回收箱和电池、灯管回收箱等,但并不完善,或管理不善,特别是在分类标志和箱体外观方面,五花八门,影响居民辨识。二是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指引不够细致深入,许多人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但不知道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参与度太低。三是过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以鼓励为主、强制不足,没有建立居民作为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分类治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力举措。

  推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居民的日常参与和体验是重中之重。为解决这一问题,记者从龙岗区城管局了解到,该局目前已经制定针对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指引,将发放到每家每户。

  今年年底前,对全区所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具体包括以电池和荧光灯管为代表的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以废旧家具和年花年桔为主的大件垃圾回收点、废旧织物回收箱、玻金塑纸回收箱等。同时,广泛组织发动群众,提高社会参与度,告诉市民群众怎样将垃圾分类、怎样参与垃圾分类。

  强制分类 单位和个人 承担相应责任

  《指引》的发布意味着深圳垃圾强制分类时代到来。“所谓强制,隐含的意思就是界定了垃圾分类的责任,明确了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产生者,要对这些垃圾负责,否则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处5000元罚款。

  单位或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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