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深圳市“睦犬行动”专项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睦犬四号”统一执法日行动。行动共出动人员125人次、车辆19辆次,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44宗,开具处罚书9份,罚款4500元,收治流浪犬141只。
据了解,此次“睦犬四号”行动严格按照《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对遛狗不牵绳、不为犬只佩戴口嚼或嘴套、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进入的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并加大力度严查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对于路面流浪犬及时组织专业收治队伍进行收治。
“龙岗文明养犬的执法行动成效非常明显。虽然辖区城中村较多,但居民文明养犬意识提升了不少。”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龙岗区推进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事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龙岗区委托一家犬只收容中心代管和收治流浪犬,如果收治的犬只有主人,市民可通过“美丽深圳”微信公众号办理电子犬证登记有关手续,即可领回小狗。此外,市民看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或发现无主流浪犬及禁养烈性犬,均可拨打城管服务热线12319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