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
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而坂田又是深圳的高新产业集聚区。为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和打击恐怖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地实际,为保障我街道辖区人民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控制和应对因;恐怖分子;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根据《坂田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2 原则
以防为主 反应迅速
主管负责 部门配合
全面排查 重点防控
属地管辖 分级处置
1.3 适用范围
主要包括:
1、因;恐怖分子;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影响人民正常工作秩序。
2、因;恐怖分子;引发电力、水源等公共设备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
3、因;恐怖分子;引发冲击党政机关等要害部门。
5、因;恐怖分子;引发破坏公路、铁路、交通检查站,人为制造交通阻塞或瘫痪。
6、因;恐怖分子;引发的其他危害社会秩序的事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成立坂田街道反恐怖事件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曾子伦 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闵 铖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文 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陈健彪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常务副主任
伍源超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曾革新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庄儒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皮勇华 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长、宣传部长、总工会主席
曾阳河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交荣 党工委委员、执法队队长
凌海英 妇联主席
唐湾明 高新办主任
谢庆文 纪工委副书记
杨铁刚 武装部副部长
朱晓华 坂田派出所所长
李 冰 宝岗派出所所长
麦活标 布吉交警中队队长
李仲国 布吉消防中队队长
反恐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街道内反恐怖事务的组织、协调即根据上级反恐部门有关部署开展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文 光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副主任:杨铁刚 武装部副部长
成 员:详见坂委办[2008]41号文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主要职责:综合信息、上传下达、协调调度应急力量等。
主要职责:
1、当恐怖分子在辖区水库、水厂一带进行制造爆炸、投毒等恐怖事件;对居民生活区制造恐怖性事件;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武装部迅速组织民兵应急分队进入现场,协助公安部门疏散群众,维护秩序,保护现场,并采取果断的消防措施或降低不良后果。同时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公安、武警部队开展抓捕行动。
2、当恐怖分子煽动教徒和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游行示威,聚众滋事、堵塞交通,事态不断恶化。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公安,武警部队立即对主要交通要道进行封控,进行抓捕行动。
3、恐怖分子带领不法分子和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政府等重要目标时,同时民兵应急分队配合公安、武警部队对主要地方进行封控,进行现场抓捕;并加强对重要目标的守卫。
相关部门对我街道进入市、区内的主要路口及特检站关口进行警戒,防止向外扩大或逃离。
主要职责:
1、对发生恐怖事件冲突中,受伤人员的救护。
2、当恐怖分子对居民和食品进行细菌性感染时,针对事件采取积极措施。
3、对恐怖事件后受难人员的救助。
主要职责:
1、现场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劝阻群众离开事发地区。
2、协调新闻媒体客观正确报道。
主要职责:组织街道相关单位、辖区企业做好一切后勤保障工作。
2.3 各社区居委(工作站)职责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排查
3.2 预警。
4. 应急响应
4.1 基本响应
4.2 扩大应急
因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我街道自身控制能力或波及周边地区,需要周边地区提供援助,街道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将情况上报,请求区委、区政府直接指挥和予以增援。
5. 应急结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状况,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
坂田街道应急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