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5名坂田街道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坂田街道办反映(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坂田国际中心A座901室,邮编:518129,电话:0755-8958652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对反映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坂田街道办将办理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