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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留用土地指标(原非农建设指标)调入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1 来源: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6〕1号)规定,现将深圳市下雪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土地指标(原非农建设指标)调入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1.项目情况

  深圳市下雪股份合作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将留用土地指标(原非农建设指标)5071.65平方米调入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上述留用土地指标(原非农建设指标)调整事项经深圳市下雪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予以公证。深圳市象角塘股份合作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董事会表决同意下雪股份合作公司留用土地指标(原非农建设指标)5071.65平方米调入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2.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下雪股份合作公司公开栏

  (二)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3.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2879332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新雪社区下雪村后山西下雪村委办公楼3楼。

  5.公示附件

  附件:龙岗区坂田街道兴利家具厂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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