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和磡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到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和磡股份合作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全体股东大会,将宗地号为G03701-0004/G03701-6001,G03609-0259/G03609-6001(共计12713.38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调入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事项经深圳市和磡股份合作公司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予以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和磡股份合作公司公开栏
(二)龙岗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5-28447710,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社区和磡村一巷1号综合楼七楼。
五、公示附件
1.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项目范围图
2.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图则
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