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永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施工的坂田街道2019年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上段村和杨马村工程),经审计组现场抽查,部分散水施工未达到设计要求,违反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8违约/28.2承包人违约第(3)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依据《坂田街道建设工程“红黑榜”评定操作指引(修订)》,经坂田街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你单位列入坂田街道建设工程“黑榜”,期限为2年(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报。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