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7年7月29日(公示期为12个月),监督电话:0755-28948159,邮箱:lgshjz@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陈健
五和社区
被诈骗、失业,生活困难
3126元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