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7年1月15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28948159,邮箱:lgshjz@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杨星
马安堂社区
医疗支出、生活困难
6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