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洪丽萍
五和社区
医疗支出,生活困难
3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