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元
备注
1
陆子亮
万科城社区
2
因医疗支出导致生活困难
13347
因教育支出导致生活困难
19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