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9月27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刘艳春
大发埔社区
3
因教育支出大导致生活困难
88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