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8月5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吴东君
坂田社区
因医疗支出导致生活困难
169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