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对以下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至 2024年12月5日(公示期为6个月),监督电话:0755-89586086,邮箱:btshswb@lg.gov.cn。
序号
救助对象姓名
居住社区(居)委会
家庭人口
申请临时救助原因
救助
金额
备注
1
刘艳春
大发埔社区
3
因教育支出大导致生活困难
8478元
注: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机构公示,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