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门2017年小一、初一招生涉及租赁合同办理的基本政策。
教育部门为缓解紧张片区学位压力,2017年秋季招生将扩大学位锁定房制度试点区域,学位锁定房制度试点学校51所,其中新增42所(具体请查阅教育局网站公告)。房屋申请学位后将被锁定。
对于租房家庭,申请2017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仍按照提交《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要求,满足一年租期,期限包含2017年4月1日至9月30日即可。
二、2018年申请入学的学生家长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2018年秋季起,学位申请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例如: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的,需提交2017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8年9月30日(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织网工程”网上双免资格审核)。深户孩子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是租房时间在1年以下的不积分。因此2018年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则应在2017年4月1日前办理好《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