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由你单位负责施工的坂田街道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工程(一期)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竣工验收,根据项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27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时间要求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项目完工后,我街道已经多次就项目移交及结算工作对你单位进行约谈及函件催促,但截至目前,移交和结算工作仍进展缓慢。依据《坂田街道建设工程“红黑榜”评定操作指引(修订)》,经坂田街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2024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你单位列入坂田街道建设工程“黑榜”,期限为24个月(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