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6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宝龙街道党工委开展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宝龙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相关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宝龙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916625506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设“二维码”,微信扫一扫即可反映问题;设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横岗街道办事处401办公室,邮编518035,信封上注明“区委第三巡察组收”;在宝龙街道办事处以及辖属社区、股份公司设置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情况。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