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警城联勤,依法对一名使用大货车违规占道销售水果的流动摊贩处以9817.14元罚款。
据了解,近年来,辖区时有流动摊贩使用车牌号为“某G”开头的大货车违规占道销售水果、干粮等商品,不仅销售商品质量参差不齐欺骗消费者,还严重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常利益,在面对执法人员时气势嚣张、态度恶劣。
执法现场。
3月31日18时许,宝龙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同乐社区大坑路时,看到一辆带上述车牌的大货车停靠在路边,迅速上前查看,发现有人正在货厢上销售水果。执法人员马上启动立案处罚程序,经过反复劝说并讲解法律法规,该当事人仍不配合现场执法工作。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伙伴”中,看到一名在去年7月被处罚9000余元的流动摊贩,立即想起那时他使用过的意图起哄“招式”,便马上联系辖区派出所民警说明情况请求协助。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求违法当事人配合执法工作,并让当事人及执法人员一同回到派出所固化现场情形,做好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实舆情应对措施。
流动摊贩躺在车底拒不配合现场执法工作。
最终,该执法队在调查完毕后,依据有关条例,按照违规占道经营的面积,对该当事人处以9817.14元罚款。接下来,该街道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占道经营大货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辖区道路安全形势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