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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将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G06311-108(FNBJ32)等八宗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2 来源: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八宗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将宗地号/编号/方案号:G06311-108(FNBJ32),FN039,FNBJ45,2005-60A-295, 共计43207.11平方米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以及根据深规土龙函﹝2015﹞2463号《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关于非农建设用地剩余指标情况的复函》和2016年4月7日我司会议纪要,分配至深圳市南门墩上村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布吉一村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木棉湾股份合作公司约9711平方米的剩余指标,上述八宗共计52918.11平方米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使用,最终调入指标面积以政府相关批复为准。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事项经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集体资产委员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予以公证。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公告栏

  (2)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服务系统

  (3)龙岗政府在线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俊安    联系电话:0755-28800838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新乐路2号

  特此公示。     

  相关附件:

  1、龙岗区布吉街道木棉湾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拟拆除范围示意图

  2、拟调入木棉湾项目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信息表

  深圳市布吉股份合作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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