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贸、危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6日 来源: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龙岗区2023年工贸、危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评审服务项目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30万元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深应急规〔2021〕2号)要求,结合我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开展2023年龙岗区工贸、危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评审工作,完成250家生产经营单位的评审目标。

  三、服务内容

  龙岗区2023年工贸、危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创建评审工作内容包括:

  1.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得在龙岗区承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服务项目或相关企业的创建服务工作;

  2.供应商提供符合工作标准的评审专家,且中标后参与实际评审工作的专家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一致,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库,建立相关档案;

  3.协助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对企业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线上审核,确定报告的内容及格式无误后,安排现场审核;

  4.组织评审专家现场审核出具检查记录,明确安全隐患整改期限,由评审专家和企业有关安全负责人现场确认签字或盖章,复印后企业留底,待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提交报告后评审专家再次审查,并编制评审意见书;

  5.评审专家要认真审核确保质量,完成审核后按程序分批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报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审查。

  四、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5)具备存在隶属关系(以社保证明为凭证,且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以上)的6名以上专职专家(中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化工类工程师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相关专职工作人员;

  (6)专家必须有5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安全技术与管理工作经历,理论和实践水平较高;

  (7)具备深入企业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条件,具有较强的发现、分析和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

  (8)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9)严格按照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开展评审工作。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我局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委对每个符合要求的标书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将在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9:00后;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下午5:00前;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龙路30号龙岗区应急管理局707室。

  八、投标文件份数及材料清单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请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中)

  2.资质证明材料:报价清单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履约、相关经验证明和资质文件、具体实施方案等资料。

  3.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声明并提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愉龙路30号龙岗区应急管理局707室(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房工;联系电话:0755-28949911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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